根据《关于我校评选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报、学院严格审核和音乐与舞蹈学院2023年黑龙江省“三好学生”评审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同学获得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2020级音乐表演声乐班:苏 展、伍秋瑜;
2020级音乐表演器乐班:邓紫怡;
2021级音乐表演器乐班:徐博文;
2021级音乐表演键盘班:白枚弘竹;
2021级音乐表演声乐班:吕 友;
2022级音乐表演器乐班:雷宇博;
2022级舞蹈表演班:董磊银、王淑炫;
2022级音乐教育班陈晨晨。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 ——11月10日。如对列入名单的候选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音乐与舞蹈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459-5510239邮箱:1342827759@qq.com
音乐与舞蹈学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