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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
2022-03-18 16:36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大庆师范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安排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音乐与舞蹈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

 一、组织与职责

 党总支书记:孙洪波(第一责任人)

 党总支宣传委员:李鑫(直接责任人,配合书记做好学习组织工作)

 学习秘书:郭艳波(负责学习接通知,做好记录、考勤、建档工作)

 成 员:孙洪波 孙永波 任广明 李轶男

 李龙(配合建档) 来杨博 沈天磊 李鑫

 注: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二、学习内容与形式

 1.学习内容:一学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安排的内容为主,适当结合单位实际增添所需内容;

 2.学习形式: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为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相结合,以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参加专题讲座、辅导报告、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龙江干部教育”及“中国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平台,拓宽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三、要求与考核

 1.学习要求: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克服为难情绪,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全院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做到“四个一”,记好建好“两本两案”即:集体学习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个学时。集体研讨每年1次,重点发言每年1次,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每年一篇。规范记好集体学习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按要求建好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档案。

 2.学习考核:严格学习考勤,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必须以书面形式履行请假手续,并及时补学。全年参加集中学习次数不能少于总数的3/4,定期通报成员学习情况,年终要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述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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